监利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决算公示
公开责任部门 | 监利县国土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19-09-05 |
关键词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目录 | 监利县国土资源局 | 文号 |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按照《监利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度县直部门决算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全县范围矿产资源管理;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为工业企业及其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绿色通道”服务;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监利县国土资源局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22个乡镇国土建设规划管理所。监利县国土资源局总编制人数334人,在职实有人数360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308人、其他编制35人。退休人员117人。
三、决算说明
按县财政局工作要求,根据我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如实上报。
四、2018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4467.7万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10446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411.522万元、事业收入2056.228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9949.76万元,主要是决算包含国土整治项目、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征地补偿费、土地开发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收储资金及人员增资等经费增加。
(二)支出总计104467.7万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10446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455.8409万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3824.0541万元,行政运行支出237.641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94.145万元。
2、项目支出100011.9099万元,较去年增加58916.6899万元,主要是决算包含土地开发支出、国土整治项目、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征地补偿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收储资金及人员增资等经费增加。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一)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我县2018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专项资金总额2367万元,已全部拨付项目工程款。
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采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管理办法,配备会计、出纳,完善了项目专帐,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数量指标。全县确权登记覆盖21个乡镇,298431宗地,按照预定目标已经完成两权登记工作。
二是质量指标。确权登记成果通过了荆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市级预检,成果质量符合登记颁证的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稳定和完善土地与农民之间的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目标值完成率较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农户大力支持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签字率达到97.89%,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率较高。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局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8.96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8.96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2018年“三公”年初预算为9.1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较年初预算减少0.136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增加1.2239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8.96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8.96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172批,852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6418万元,比2017年增加4.1618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财政拨人员经费及人员工资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国土资源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2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及信息网络工程97万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数据库建设项目5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783.35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96万元,固定资产1781.5473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当中,房屋构筑物1426.38万元,汽车1辆7.48万元,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47.6873万元。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3269万元。
·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设备及信息网络、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
1、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3、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