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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 监利不动产登记中心 | 公开日期 | 2019-09-16 |
关键词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目录 | 监利不动产登记中心 | 文号 | 遗失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
信息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遗失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因我中心保管不善,将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义务人:李诗成薛万芸位于监利县红城乡监利大道特3号监利新天地(人信城)8号楼2单元902的不动产抵押登记证明遗失。证明号为鄂(2018)监利县不动产证明第0008975号,,权利人已在《监利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补发。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利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为其补发,原登记证明作废。
监利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9日